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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积极宣传贯彻《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量:

2022年3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58日施行。《条例》共七章52条,《条例》的实施,为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在准确定位红十字会、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明确红十字会职能职责、严格规范红十字会财产监管、完善保障机制、健全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系统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在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和支持方式,既明确了发展义务,又界定了法律责任,有利于整合部门力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形成推动、提高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整体力量。三是依据上位法和四川实际,分别对事业定位、组织建设、职责明晰、财产与监督、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逐章逐条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组织机构、主责主业、支持举措,表述更准确、界定更清晰、责任更明确,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条例》颁布后,县红十字会赓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条例》,并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转发学习《条例》的通知,掀起全县学习的氛围和热潮,以便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的宗旨、原则做好每项工作,为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