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宝兴县红十字会 认真学习《民法总则》

发布时间:2017-09-19 浏览量:

    

9月13日晚上,县红十字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是20173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17101日施行。

我会常务副会长马德林同志强调,民法总则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县有重要意义。我会要结合“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挥红十字组织在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大力宣传民法总则,让民法的理念和原则不仅成为法律的约束,也成为道德的准则;结合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和“法律七进”工作,推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