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红十字会简介】
雅安市红十字会是市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市委、市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雅安市红十字会于1989年11月成立,2006年4月,实行单列管理,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市有8个区(县)红十字会。
全市各级红十字会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在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推动无偿献血、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参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与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推动对外友好交流和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3年被四川省救灾防病领导小组评为“四川省救灾防病先进集体”,1995年被四川省红十字会、四川省公安厅评为“机动车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先进集体”,2002年被雅安市人民政府评为“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中国红十字会授予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011年被中国红十字会授予“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014年获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2018年获评“四川省红十字会先进集体”;2020年被评为全省红十字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集体、筹资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获评“雅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3年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雅安市红十字会内设综合科。下属雅安市红十字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
【单位正式名称、设立依据等信息】
1.雅安市红十字会
1989年11月7日,雅安地区编制委员会以雅地编发(1989)54号文同意设置雅安地区红十字会,机构设在地区卫生局。
1991年10月19日,雅安市人民政府以雅府发〔1991〕75号同意成立雅安市红十字会,机构设在市卫生局。
2006年4月,雅安市红十字会实行单列管理,独立开展工作。
2.雅安市红十字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2012年10月30日,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雅编发〔2012〕85号同意设立雅安市红十字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雅安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